地铁同站进出扣钱已不是全国通用 深圳有5分钟可"反悔"

2015-08-28 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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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西安乘坐地铁,只要你刷卡进站,即便不乘车随即同站出站,也会被扣费1.8元。地铁公司解释称这是他们的票务政策,也是全国地铁公司的惯例。昨日,华商报对此进行了报道,引起网友热议,多数网友觉得这一收费不合理
  27日下午,记者先后致电北京、上海、广州、南京、深圳等地的地铁公司了解到,大多数地铁公司的做法均与西安一样,但深圳的地铁则给予了乘客5分钟“反悔时间”。
  北京地铁进站不乘车最低扣费3元,4小时以上则加收票款;上海同站进出最低收费3元,4小时以外加收超时费3元,即不论你进站多久,同一站再出站最高收取6元票款;广州地铁进站收最低票款2元(刷卡另算),超过4小时按照当站进出的最高票价补足票款;南京地铁进站不乘车也要收取最低1.9元的费用,超过300分钟以外,则按全程最高票价收取。“只要刷卡进入计费区,视为乘客自愿购票乘坐地铁,公司不会承担因乘客自愿放弃乘坐而带来的成本。”南京地铁公司客服如是说。
  据了解,全国各地均对此有明确规定,北京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因故不能正常运行的,乘客有权持有效车票要求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单位按照单程票价退还票款,其他情况下,车票售出不予退票。成都地铁“车票退票规则”一栏写明,“非地铁方面原因,车票售出后概不退换,遇特殊情况,车站可按乘客票务事务审批流程办理”。
  当然,也有例外。
  深圳地铁给了乘客一定的“反悔时间”。乘客刷卡进地铁站后,如果有紧急事要处理,想马上出站,只要时间不超过5分钟,乘客迅速前往地铁站里面的问询处说明情况,由工作人员通过电脑操作处理后让乘客通过特殊通道出来,就不会扣费。
  律师分析
  乘客进站未乘地铁属合同未实际履行
  “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这种收费是明显的霸王条款。乘客没有坐车,就等同于地铁方没有提供任何服务。”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韩朝泽坚决不赞成这一收费,他认为同一站进出,没坐地铁也要扣钱的做法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脚的。另外,根据《合同法》及《西安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乘客购买车票或刷卡进站的同时,双方的客运合同就已成立并生效。但乘客进站后没坐地铁,实际上属客运合同并未实际履行的情形。
  “乘客刷卡进站没有乘车而被强制收取费用显然是不合适的,这对于消费者来讲显失公平。”陕西稼轩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张冠华表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价格合理、计价公平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消费者没有乘坐地铁却被收取费用的做法明显与该条款相违背,对消费者来说有失公平。地铁公司既然规定消费者在站内超过120分钟收取最高消费5元,说明地铁系统是能够识别时间的。根据常理,地铁的运行过程中消费者在两三分钟内根本不可能会乘车在同一站上下车。所以,地铁公司应尽量完善系统,为消费者提供更为公平合理的消费环境。
  他还表示,乘客买票进入地铁站后不乘坐地铁就出闸门,等于是放弃了自己的权利,多少会给地铁公司造成一些损失,因此乘客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按照相关标准扣除一定费用也合情理。但地铁公司对乘客收取全额费用的做法不合适,如果参照铁路火车票按比例收取退票费的做法或许更为合理。
  记者杨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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