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地铁不应成为“秀场”

2015-05-25 北京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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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本报报道了男子扮成"包公"乘坐北京地铁1号线时与人争吵,还高喊"别碰我的月亮啊"一事。有几位读者向本报反映,男子的行为像是作秀,城市地铁不应该成为一些人作秀的地方。
  读者王先生说,北京地铁人流量大,关注度高,一些人就把这里当成了"秀场"。一些着奇装异服的人在地铁里唱歌、跳舞、演戏、搞快闪,有的是为了自己出名,有的是为商家代言。"我记得以前在北京地铁里,有跳广场舞的,有扮成诸葛亮的,还有扮成楼兰美女的,就为引人眼球。外地地铁还有上演恶俗脱衣秀的,就更不应该了。"
  另一位读者周先生则说,地铁属于公共场所,在这里就得遵守公共秩序,但唱歌、跳舞、演戏会产生噪音,会占用通道,都会对他人造成影响。"跳舞的人估计还会有人围观、喝彩,如果我想在车厢里打个盹,估计就没戏了。"
  也有法律专家担心的是安全问题,"地铁列车在快速运动,难免会有晃动,跳舞、演戏的人万一摔倒摔伤了,到时必然会引起一定的纠纷。"北京地铁公司法规部的负责人也对快闪这样的艺术行为表示不欢迎。他们说,地铁空间相对比较狭小、封闭,人流拥挤,从事艺术活动容易引起人员的围观或者聚集,直接影响到运营秩序,甚至可能导致一些严重的踩踏事件,遇到这样的行为我们会进行劝阻。
  从今年5月1日起,新制定的《北京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开始实施,在地铁车厢内乞讨、卖艺、派发广告等行为将受到处罚。唱歌、跳舞、演戏等各种秀虽没有明文禁止,但若影响到安全秩序,也会受到阻止。
  "我觉得达人们还是‘放过’北京地铁吧,让它保持最基本的功能,安全地把每一位乘客送到目的地。"王先生说。J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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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5月20日10时许,长春轻轨3号线列车上上演一幕"钢管舞"快闪。一位中国女子和一位外国女子合跳钢管舞。
  今年5月10日,武汉地铁2号线上,一群大妈身着舞裙,随着音乐节拍大秀舞姿。
  今年4月6日下午,成都地铁2号线上,一名穿黑衣服的光头男子戴着耳机在跳舞。先是踢踏舞,然后又是各种复杂动作,最后居然跳起了钢管舞。
  2014年9月25日,上海地铁2号线,两名年轻女子当众脱衣,穿上一名身着某洗涤公司广告衫男子送来的衣服,最后在娄山关路站下车。最终证实,脱衣女子和周围乘客,均为这家洗涤公司雇佣的群众演员及职业模特。
  作者:许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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